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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开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11月,1998至2002年间,分别在郑州、广州、北京、上海、深圳设立分所,2006年2月由司法部批准成立开物律师集团事务所,有执业律师一百余人,总部设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城路6号,集团合伙人5名,律师事务所获得证券业从业资格。2010年司法部强制性规定禁止使用集团律师事务所名称,根据司法部行政规章要求集团更名为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各分所变更为独立律师事务所并冠以省、直辖市名称。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现在由合伙人9人,执业律师25名,和内勤、服务人员组成。律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律师三人,具有英语专业等级八级的一人、六级的三人,掌握并熟练运用会计、数学、物理、化学、医药、建筑等专业知识的律师多人。执业20年以上的律师6名,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10名,3名律师具有高级职称。所内有洛阳市政协委员3名,洛阳市政府立法顾问3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组成员1名,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4人。办公地址变更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后一楼)。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曾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先进单位,是洛阳市目前获得两项高荣誉的律师事务所,在河南省乃至全国律师界有较强的影响力,为执法机关、审判机关和政府部门所信赖和关注。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每年派律师3-5名到北京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在所内宣讲和讨论学习,以随时掌握前沿法律知识和动态、国家政策和策略变化及经济动向和应对措施。这一举措和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保证本所的业务水平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并得到业内公认。
开物所获得的主要荣誉称号及大事记:
1、历年来连获洛阳市司法局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
2、1997年被河南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3、2000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性会议上亲手给开物律师事务所授牌;
4、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命名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自给开物所授牌;
5、1998年时任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视察开物律师事务所;
6、2008年现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原市委书记连维良的陪同下视察开物律师事务所。
开物所的宗旨:
规范执业,勤勉尽责,业务精湛,以团队文化凝聚个体智慧,服务主流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合法、准确、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开物所业绩:
十几年来开物所分别担任政府、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常年法律顾问,每年办理数百起案件。擅长办理商事法律事务,特别对企业兼并、分立,企业改制、重组,律所治理,重大投资项目全程法律服务,重大商务谈判等有独到的经验积累和操作实务经验。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涉及制造、建筑与房地产、电力、通信、保险、金融、物流、餐饮、旅游、文化等几乎所有行业。擅长办理各类疑难、重大诉讼法律事务。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多个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从2002年至2010年接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律所郑州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律所郑州办事处的委托,对数百家企业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委托人的资产处置方案提出了处置方案和法律意见,东方资产律所曾将本所的操作作为成功案例向全国推广。1997年开物所律师赴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商院代理洛阳某企业参加国际仲裁,以胜诉的结果保护了中方企业的合法利益;本所律师还远赴俄罗斯、柬埔寨等国为当事人进行商务策划、谈判和其他法律事务;2007年开物律师五次赴香港到香港警察总部为某企业办理涉诉金额1.4亿元人民币的刑事案件,获得成功,避免企业1、4亿元巨额经济损失。2010年接受某县政府的委托,为洛阳某国有企业引进资金股权重组提供法律服务,企业重组获得成功。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为资本市场的“新三板”挂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派出5名律师于2011年4月16至18日到北京参加了“新三板挂牌、(中小板、创业板)改制上市暨债券融资、私募股权融资专题研讨会”,并在全所进行了研讨和学习,全面提高了律师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服务的能力。
选择河南开物,是您事业成功的基础。选择河南开物,是您睿智和眼界的体现。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将和您一路相伴,为您护航,见证和共享您成功的经验和喜悦!